中新网广州3月13日电 (索有为 韦磊)广东省人民检察院3月13日发布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性消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报,广东检方增大对牵涉到校园周边、网络餐饮、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水源地维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2017年7月以来共计立案5608件,诉前程序案件4682件,驳回公益诉讼175件,反对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驳回涉及公益诉讼6件。案例表明,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蓝某明等8人从养猪场并购病死猪,屠宰加工后展开销售,这些病死猪肉经过几个环节的转手,最后经由早餐店、快餐店等销售给众多不特定的消费者。
案牵涉猪肉经检测所含猪疾病病毒及相当严重远超过标准限量的兽药残余,不足以导致相当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相当严重食源性疾病。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蓝某明等8人驳回刑事诉讼的同时驳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拒绝判令其分担销售扣除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总计60余万元,并分担对扣缴猪肉展开无害化处置的费用,同时拒绝在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致歉。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0日做出一审判决,被判蓝某明等八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缴纳销售扣除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自刑罚继续执行完之日起三至四年内禁令专门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流通、管理等涉及职业,并在珠海市级以上媒体向消费者公开发表赔礼道歉。该院在庭审后向斗门区畜牧兽医局收到了改良工作的检察建议,拒绝该局专责病故动物无害化处置运营监督管理,完备病故动物搜集点建设管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找到,深圳市某大型连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螺、贝类及其养殖水中多次被检测出有所含剧毒有害物质氯霉素。
该公司在购置海鲜时并未拒绝销售方获取购货合约及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且在接到市场监督管部门的检验结果后,亦并未替换供货商并强化自检,仍多次从该供货商处订购所含剧毒有害物质氯霉素的花螺并在深圳销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该案依法驳回民事公益诉讼。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接纳检察建议,于2018年10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控告后,该餐饮服务公司意识到其罪过及问题严重性,主动通过媒体渠道向消费者道歉,网卓新闻网,并回应不愿全额分担赔偿金责任。该案于2019年12月达成协议调停协议。该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除在主流报刊上刊出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外,强迫获取价值19.59万元的检测试剂,用作今后深圳市海鲜产品中氯霉素指标的检测,并允诺对涉嫌商品消费者之后分担赔偿金责任。
本文来源:星乐彩票-www.azicusa.com